王功映象‧樂愛海洋
「人與海洋的對話」─王功漁村文化數位攝影競賽
一、宗旨
秉於推動在地漁村文化,藉由創意攝影徵選活動邀請全民一同用相機展現文化創意,透過數位攝影作品傳遞鄉土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,發揮才華與創意,提高大眾社區意識,推動人與海洋永續共存的精神,開啟人與海洋間的對話。
二、相關單位
指導單位:文化部、彰化縣政府、彰化縣文化局。
主辦單位:彰化縣王功蚵藝文化協會。
協辦單位:彰化縣攝影學會。
三、攝影主題
「人與海洋的對話」。以關心漁村文化、海洋之美與海洋環境保護為題材,透過數位映象紀錄王功臉譜、王功漁村之海景、蚵農漁民生活的動人影象。
四、參賽資格
凡愛好數位攝影之人士,均可參賽。
五、作品規格
1、使用8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,請於報名表註名相機廠牌、型號。以JPG檔格式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。
2、參賽作品一律沖洗5 X 7吋,不留白邊。
3、每件作品皆須符貼報名表,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。
4、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,視同棄權。
六、報名日期與辦法
1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2年6月25日截止。
2、報名辦法:
(1).報名等相關資料(報名表含著作權證明、授權及參賽同意書)請至活動官網(網址http://www.ork.org.tw/)下載報名表填寫,表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。
(2).每件作品背面皆須符貼一份報名表,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。
(3).除照片作品外,須附加該作品的光碟片。
(4).報名資料不完備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。
(5).可親自送件或郵寄;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。
(6).收件地點:彰化縣芳苑鄉王功村漁港路850巷22號。
王功蚵藝文化協會收。
七、評選辦法及頒獎
1、邀聘具攝影背景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。
2、評選日期,為102年 7 月 1 日。
3、公佈日期,於102年 7 月 1 日晚上。於活動官網(網址http://www.ork.org.tw/) 上公佈得獎名單。
4、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,並公佈於活動網頁(活動訊息)。
八、獎勵辦法
1、第一名,1名。獎狀1張,獎金10,000元,蚵藝創意獎座1個。
2、第二名, 1名。獎狀1張,獎金5,000元,蚵藝創意獎座1個。
3、第三名,1名。獎狀1張,獎金 3,000元,蚵藝創意獎座1個。
4、佳 作, 20名。獎狀1張,獎金 500元,蚵藝創意獎座1個。
九、附則
1、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及須符合規格,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。
2、參賽作品不得翻攝、抄襲他人作品,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或修改,不得插點加大檔案、不收連作。違反者,不予評審。已得獎者,取消得獎資格(獎位不予遞補),並追回已領取之獎狀、獎金及獎品。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主辦單位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3、參賽作品正面均不得作任何註記、塗色或簽色,違者視同棄權。
4、郵遞者,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。參賽作品因郵遞不可抗力致生損害,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。
5、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,自公佈得獎日起歸屬「王功蚵藝文化協會」所有,本單位依法有重製、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第三名以上獎項,每人限得一件,經公佈得獎之作品,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。各獎項之獎金,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。
6、未獲獎作品不予退回,參賽者亦不得要求退回。
7、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災變、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,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。
8、參賽者引用資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,如有違法,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。
9、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本簡章若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、修正之。
「人與海洋的對話」─王功漁村文化數位攝影競賽 報名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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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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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位相機廠牌型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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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攝內容介紹20-50字為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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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,本人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光碟片之著作財產權讓與 王功蚵藝文化協會;王功蚵藝文化協會有出版、著作、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 態媒體宣傳之權利,不另致酬。絕無異議,特立此同意書。 謹此聲明
著作權讓與人簽章:
註:本報名表請自行影印填寫,並浮貼於作品背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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